• 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关爱帮扶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的通知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0-04-01  /  浏览:3748 次  /  

住房公积金关爱帮扶疫情防治

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嘉兴住房公积金实际,现对本市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提出以下关爱帮扶举措:

一、无自住住房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按租住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购房提取政策条件下,可再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有公积金贷款需保留留存额)。

三、一线医务人员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贷款额度按照不低于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政策执行。其中一线援鄂医务人员按照不低于高级人才类别执行,不实行存贷挂钩。

以上三项举措执行至202012月底前

四、一线医务人员未能正常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免收逾期贷款利息。

五、建立绿色通道,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委托代办、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

六、本意见由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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