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海宁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定了!新学校启用!划分有大调整!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3-13  /  浏览:3778 次  /  

《关于做好2020年四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有了这些新变化!

▼▼▼

1.经开区实验小学建成启用


2.原硖石小学学区的水月亭路以北

横塘河以南、碧云路以西区域

调整到紫微小学


3.原文苑小学学区的环城河以北

海宁大道以西区域

调整到海洲小学


4.原海洲小学学区的联合路以北

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区域

调整到经开区实验小学


5.原鹃湖学校学区的铁路以北、皮都路

以西区域以及金利村、迎丰村

调整到经开区实验小学


6.原鹃湖学校学区的公园路以东北

铁路以东南拳路以南

西山路以西北区域

小学调整到桃园小学

初中调整到硖石中学


7.原双山实验学校学区的利民村、双喜村

双山村和胜利社区(原泾长村,双冯村)

小学与初中均调整到鹃湖学校


【小学】


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桃园小学、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鹃湖学校(小学部)、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狮岭学校(小学部)、马桥中心小学、湖塘中心小学


【初中】


第一初中、南苑中学(初中部)、硖石中学、紫微初中、鹃湖学校(初中部)、狮岭学校(初中部)



2.招生对象

初中新生为2020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新生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3.材料截止时间


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等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4.海宁2020年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小学学区划分】


2020小学学区.jpg

1.实验小学:水月亭西路以北、梅园路以西、联合路以北、文宗路以西、洛塘河以北、海宁大道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联合村的户籍新生。


2.紫微小学:南苑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硖石路以南、赵家漾路以西、横塘河以南、碧云路以西、水月亭路以北、农丰路以西的区域。


3.南苑小学:钱江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海洲西路以南、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新苑路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庄村和新桥村的户籍新生,硖石街道原农丰村(农丰路以西)的户籍新生。


4.桃园小学:横塘河以北、赵家漾路以东、硖石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公园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南和以西的区域;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前办理的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5.硖石小学:环城河以北、海新公路和农丰路以东、赵家漾路以东、水月亭路以南、碧云路以东、长山河以南的区域;硖石街道原长田村、荷叶村、双合村、联和村、军民村、永丰村、南漾村、杨汇桥村、西环村、高丰村、群利村、长园村、农丰村(农丰路东)的户籍新生。


6.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海洲西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洛塘河以南、文宗路以东、联合路以南、梅园路以东、水月亭西路以南、海昌路以西的区域。


7.文苑小学:环城河以北、海宁大道以东、钱江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新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的区域;海洲街道原东长村的户籍新生。


8.海洲小学:环城河以北、海涛路以东、联合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西郊村、伊桥村、双凤村、民和村、金龙村、张店村的户籍新生。


9.经开区实验小学:铁路以北、海宁大道以西、联合路以北、海涛路以东、洛隆路以南、双联路以东、由拳路以南、皮都路以西的区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10.鹃湖学校(小学部):铁路以西北、公园路以西南、西山路以北、文苑路以东、铁路以北、皮都路以东、由拳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的区域;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的户籍新生。


11.狮岭学校(小学部):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起办理的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长山村、星光村的户籍新生。


12.马桥中心小学:马桥街道先锋村、柏士村、新场村、正阳村、马桥村(部分组)、桐溪社区、丰收社区、经都社区。


13.湖塘中心小学:马桥街道民胜村、利众村、新塘村、马桥村(部分组)。




【初中学区划分】


2020中学学区.jpg


1.第一初中:海洲西路以北、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张店村、伊桥村和联合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2.南苑中学:江南大道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东、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东、塘南东路以南的区域;硖石街道原荷叶村、联和村、双合村、军民村、高丰村、长园村、农丰村的户籍学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的户籍学生。


3.硖石中学:塘南东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西南、碧云南路以西的区域;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前办理的户籍和不动产权证);硖石街道原永丰村、南漾村、杨汇桥村、长田村、西环村、群利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4.紫微初中:海涛路以东、海洲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钱江西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江南大道以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金龙村、民和村、双凤村、东长村、新庄村、新桥村、西郊村的户籍学生;马桥街道先锋村、柏墅村、新场村、正阳村、马桥村、民胜村、利众村、新塘村、桐溪社区、丰收社区、经都社区。


5.鹃湖学校(初中部):铁路以西北、公园路以西南、西山路以北、文苑路以东、铁路以西北、海涛路以东的区域;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的户籍新生。


6.狮岭学校(初中部):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起办理的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长山村、星光村的户籍新生。


报名和录取办法


报名办法和材料要求


均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招生报名工作。新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根据不同招生批次的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同一新生只能填报一次,报名时间截止后,登记信息不能再更改。



符合以下招生批次条件的新生,请于5月9日~15日进行网上预报名:


(1)具有“两证”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2)父(母)及本人确无房产,祖辈有效房产在学区内的新生(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


(3)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证件地址确认学区)。


(4)仅具有四街道学区内户籍的新生。


:“两证”是指新生户籍和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有效房产在四街道范围内。“有效房产”是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合计须达51%及以上。父(母)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的,须父、母、新生均无其它房产。


符合以上第1~4招生批次条件,但新生户籍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可参加本次网上预报名,但录取批次延后。


符合以下招生批次条件的新生,请于5月16日~20日进行网上预报名:


(5)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

错过上一次网上预报名的第1~4招生批次新生,及符合第1~4招生批次条件、但新生户籍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均可参加本次网上预报名。


符合以下招生批次条件的新生,请于7月1日~5日进行网上预报名: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并达到积分10分及以上。


(7)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并达到积分10分及以上。


符合以上第6~8招生批次条件的新生,7月10日还须到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验证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非本市户籍新生,须提交《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由公安部门出具)。

错过前两次网上预报名的第1~5招生批次新生(含在规定截止时间后办理户籍、房产),均可参加本次网上预报名。



录取办法


由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信息,确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凡预报名登记信息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通过预报名材料审核的第1~4批次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


2.第1~4批次中,新生户籍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放在所有第4批次后统筹安排;错过报名的,由教育局根据补报名时间及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3.第5~8批次新生,由教育局根据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积分高低排序)。


符合第7、8招生批次条件的,如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地址在“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桃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鹃湖学校、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学区范围内,且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满三年及以上的(须连续缴纳,补缴无效),当上述学校有空余学位时,才可申请安排。


其他


1.享受军人、引进高端人才、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申请材料要求在4月底前提交教育局基教科,错过时间的将根据资源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2.二胎实行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报名申请同一学校的,在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3.少体校招生方案4月下旬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和文旅体局批准后实施。拟录取名单须在5月底前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公示和报名注册


1.各招生学校将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核确定;统一安排的新生,由教育局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教育局审批下发给各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新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87229863、87223239(教育局基教科)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


着重提醒一下

今年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等材料

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记者:刘芳璐

编辑:柳晴 / 责编:张枫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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